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化学需氧量的重铬酸盐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。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氯化物浓度大于1000mg/L(稀释后)的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。当取样体积为10.0ml时,本方法的检测限为4mg/L,测定下限为16mg/L。未经稀释的水样测定上限为700mg/L超过此限时须稀释后测定。
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3月30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
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-2017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