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硫化物的测定。 试料体积为100mL、使用光程为1cm的比色皿时,方法的检出限为0.005mg/L;测定上
限为0.700mg/L。对硫化物含量较高的水样,可适当减少取样量或将样品稀释后测定。
本标准发布单位为原国家技术监督局、原环境保护总局
本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环境监测总站
本标准实施日期为1997-01-01
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_T16489-1996.pdf